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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一場車禍,求解

各位大哥好,因為沒碰過這樣的事情所以想請有相關經驗的前輩給小弟一點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102/12/23 18:25

地點在屏東市大連路62-7號前

先來張圖解,紅色箭頭是我的行車方向,綠色是對方的,錨點是撞擊位置(抱歉圖畫得很爛)

去年的一場車禍,求解

警局筆錄時警察有問我要不要提告

因為我有受傷,如果要提告6個月都可以

當下我並沒有想太多,覺得單純賠償即可

但筆錄後一週對方都無音訊

我自己打電話給對方,對方說要我賠因為是我去撞他的

1/30晚上交通隊見面和解

對方仍然堅持要我賠,一直說我車速過快、說我把他從白線撞出來等等

直到警察看不下去要他和他帶來的人過去看現場照片

看完對方仍然覺得自己沒錯(哪來的自信??)

但對方帶來的人看完現場圖跟照片之後臉色就變了,拉著對方要走

就這樣第一次私下和解也破局

當天我在交通隊申請了初判書跟調委會



1/23屏東市公所調委會

對方沒來,打手機沒接

打家裡電話第一通有接,可是聽到市公所馬上掛電話,再打就沒接了

反正打算死賴到底就對了



後來就因為過年,不想再處理車禍有關的事情

對方也一直沒有聯絡

附上現場圖跟照片給大家參考一下(我是B車)

去年的一場車禍,求解
去年的一場車禍,求解
去年的一場車禍,求解

判決書(我是李**)

去年的一場車禍,求解

麻煩有相關經驗的前輩們指導後續可以採取怎樣的法律動作

我已經不CARE修車的費用了(說實在話也沒有多少)

只是想讓這種賴皮的人得到一點教訓

小弟在這邊先謝謝大家
2014-02-14 9: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

嘻瓜 wrote:
各位大哥好,因為沒碰...(恕刪)


就提告,法院他總不能不去吧!

嘻瓜 wrote:
各位大哥好,因為沒碰...(恕刪)


驗傷告他過失傷害 看他要不要繼續耍爛啊, 刑事是會有前科的
有受傷有驗傷單
告刑事過失傷害
反正你不CARE賠償金額
你就告到底就好了


嘻瓜 wrote:
各位大哥好,因為沒碰...(恕刪)

看結果您也有過失
對方如果有受傷同樣可告傷害
想辦法溝通吧
嘻瓜 wrote:
各位大哥好,因為沒碰...(恕刪)


這種不可能0責任.好好橋吧!雙方互告傷害沒完沒了...

另外機車第三責任險一年沒多少.建議加保一下...

嘻瓜 wrote:
各位大哥好,因為沒碰...(恕刪)




耍賤一點 資料準備好 在時效前一天提告, 他們以為你不追究了就......



碰到裝死的就要跟他們玩 沒辦法
警察的水準也越來越差了嗎?
書面資料都沒在檢查的
看起來應該是要打"疑未注意"吧
"疏未注意"還真是無法理解其語意

話說我前幾天才在沒有號誌的T字路口
直行中被一輛從右方叉路要跨馬路左轉的機車攔腰撞上
我已經撇車頭要閃他了 無奈他似乎沒啥煞車
還是被他斜撞到排氣管跟飛旋踏板中間的地方
於是我就倒了
好死不死剛好就在機車店旁 而且還有一個警察正好在那裏
里程還沒破千的機車就這樣刮到了幾處
煞車手把也歪了
警察問了我幾次人有沒事 然後要不要處理
我說那就處理一下好了
結果他就走去警車停放處那 最後我才知道他是去叫另一個警員來處理
就在這中間 對方看我人沒事 就當沒事騎走了
我那時還以為他是要騎去旁邊停 沒記到他的車牌
就這樣手白白的挫傷了還請了一天假
還好車子只是變難看了一點 煞車手把拆下敲正點就好了
不過新車嘛 心裡著實有點不舒服
現在想起來 那警察就這樣走開 似乎不是很妥當
也沒去交代對方別離開 或是用對講機叫另一個來處理

嘻瓜 wrote:
各位大哥好,因為沒碰...(恕刪)


依照你給的資訊加上對方的態度

建議你可以直接先從警察那邊做筆錄

做完後再去跟法院提出過失傷害

這樣子對方才會有所警覺

從初判表上頭來看 對方責任較大 約7-8成 你的責任為1-2成

因為你有受傷 觸及到 刑事的部份 可以利用以刑逼民的方式來達成和解

如有問題 歡迎私訊討論 小弟目前任職於xx產險公司 有調解和解經驗

歡迎討論
輕鬆 幽默 理財 學習 成長 自由 就是最好的一塊 四大目標: 保費低、保障高、有需要、能負擔 最低保費最高保障 剩餘的錢,參予投資、儲蓄。。。等等規劃 才是正
找一本小冊子,把車禍被害的不滿、委曲、憤怒、憎恨,白紙黑字的記錄乾淨,裝進外面寫著六月二十日時,要記得打開、好好處理的信封,然後從現在開始把這件事忘的一乾二淨。
省的越想越生氣後,又因為時間流逝而漸漸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懶得為自己討公道。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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