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22我買了新車 原本想說舊車(14年車.保險證遺失,記得是期限已過1個多月)報廢 機車行老闆跟我說這樣我還要去監理站再重保1年再去繳報廢手續費約600 會花太多;不如我把機車過戶給車行降我就不用再繳納多餘1年的強制險跟600元 當下就答應車交給他們處理,結果他跟我拿雙證件去說要去辦過戶 信誓旦旦地交給他們了;隔一天晚上去拿證件他們也還給我了.想說應該辦好了
今天(年初六)去監理站查詢原舊車竟然還在我名下 為了怕他們會拿去做甚麼壞事最後我卻是冤大頭 所以趕快上來詢問我該怎麼再去跟機車行老闆詢問怎麼一回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