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刪)
您不需緊張,也不需慌,也不用再跟對方談了,對方沒誠意,浪費你的時間
事情看起來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所以你要先耐心等候 初步研判表 ~
那張表格,會大概分析,誰需要負多一點責任。
你先帶你妹妹去驗傷,把妹妹受傷的部份,都拍照 !
機車受損的部份,都清楚的拍照片。
然後在開立公立醫院的驗傷單,然後專心養病 ! 骨折需要好好照護
所有的看病,請假,搭計程車,工作損失,都留下單據。 車子該修的也修好,也請留下單據。
之後直接提告傷害,對方的輸面非常大
因為她持輕機駕照,卻騎125 = 無照駕駛 (6000元罰單一張),
連最基本的第三強制責任險也過期不加保 = ( 6000元罰單一張),
對方可以說是連最基本的騎機車資格都沒有。
當然對方也可以跟你求償受傷看病醫療的部份,你請你的保險公司跟他談就好。
對方沒保險,你就靜靜等候,養好傷,等五個月後、快剩下倒數1天,直接告下去
(過失傷害半年內)直接提告,對方再怎麼皮,就是捏著皮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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