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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請益.....對方調解中途還落跑(文長慎入)

已解決(刪)
2013-12-03 12: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文長
對方擺明沒誠意,那何必還對她客氣!
筆錄上都承認撞人了,不賠就是直接走法律途徑!!!
globe0804 wrote:
對方擺明沒誠意,那何...(恕刪)


謝謝大大回覆
因為妹妹還年輕怕以後會有案底
不然今天她落跑區公所人員都說直接上法院

tm00316 wrote:
謝謝大大回覆因為妹妹...(恕刪)


這不會有案底..
因為又不是肇逃..
就告下去就對了..
到時賠償金額會從他的工作薪水扣..
告他就對了!你妹是受害人,別擔心。
tm00316 wrote:
事情是發生在8月初妹...(恕刪)
對方無誠解決~五個月又29天告傷害~

對方也有傷對吧~就來不及提告~

到時就會有誠意了
沒有案底喇,告就對了.

現在一堆人有錢買車沒錢負責任.
您好

請問初判表出來了嗎
如果要開調解會
至少有初判表
會比較好談

法院評判
也是依據初判表或是車禍鑑定

如果不曉得後續該怎麼處裡
可以去調解會附屬的免費律師諮詢
詢問看看律師的意見喔

謝謝
暫停才是旅行的意義
其實很簡單,

您不需緊張,也不需慌,也不用再跟對方談了,對方沒誠意,浪費你的時間

事情看起來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所以你要先耐心等候 初步研判表 ~

那張表格,會大概分析,誰需要負多一點責任。

你先帶你妹妹去驗傷,把妹妹受傷的部份,都拍照 !

機車受損的部份,都清楚的拍照片。

然後在開立公立醫院的驗傷單,然後專心養病 ! 骨折需要好好照護

所有的看病,請假,搭計程車,工作損失,都留下單據。 車子該修的也修好,也請留下單據。

之後直接提告傷害,對方的輸面非常大

因為她持輕機駕照,卻騎125 = 無照駕駛 (6000元罰單一張),

連最基本的第三強制責任險也過期不加保 = ( 6000元罰單一張),

對方可以說是連最基本的騎機車資格都沒有。

當然對方也可以跟你求償受傷看病醫療的部份,你請你的保險公司跟他談就好。

對方沒保險,你就靜靜等候,養好傷,等五個月後、快剩下倒數1天,直接告下去

(過失傷害半年內)直接提告,對方再怎麼皮,就是捏著皮在等 ....
我記得"第三責任險"不是強制性要保的
因為我最近強制險到期,加保了第三責任
最基本只有強制險,其它都是看個人有沒有要保

因注意而未注意、未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反正先看車禍鑑定,不過對方錯的機率較大
現在就半年內調解委員會喬不定,就法院見囉
(如8樓yougenmi,資料準備好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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