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社區共有18棟透天樓,皆為出租套房。
社區中庭有規劃出兩排機車停車格,中庭土地為共同持有,停車格只要是社區住戶都可停。
但有一位房東,她起先是不准別人停位於她家門口的公有停車格,經過管委會勸導之後她不再阻止別人停,
但她依然勸導大家盡量不要停。
原因是她將騎樓內自行畫上機車停車格,導致該棟機車停車動線規劃與原本社區規劃的公有停車格有衝突,她的租客機車無法從原本規劃的出入口走,而利用公有停車格做出入口。別棟騎樓內停車的都沒有這種問題。
有位房客的機車停在她家門口的公有停車格,而被移到社區中庭正中間且未移回,幸好並無造成機車損傷。
向該棟房東反映,該房東卻說該機車影響她住戶機車進出,所以將其移出。並且振振有詞的說請大家將心比心,有人車停你家門口會做何感...等等等她自認為的道理...
請問遇到這樣的情況如何處理比較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