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日下午六時許,台南警方會同監理站、環保局取締改裝車輛,二十五歲吳姓青年將機車頭燈改為「氣體放電式頭燈HID」,經監理站人員判定屬於非法改裝,警方依據交通法規第十八條,處兩千四百元罰款。吳姓青年改裝機車遭警方取締,急叩媽媽前來處理,吳母見兩千四百元的罰單,氣得當街罵警員說:「大家都改車,為何只有我兒子被抓?我兒子比較衰尾就對了!」對.與警員對峙近半小時,在警員警告要辦她妨害公務之下,母子倆才收下罰單忿忿離去。
kevinsoong wrote:想問一下 機車改H...(恕刪) 改HID不是錯,而是沒有改好,打到來車!!我在路上反而常遇到一般鹵素燈泡在打鳥,一樣好刺眼....(不知道是故意這樣打的還是燈座壞了往上揚...)不過是要怎麼檢舉啊?真的很好奇。
犯錯的講話都比較大聲啦 改HID本來就是犯法的你兒子犯法被攔下來 你還要說滿街都犯法就只抓你兒子是怎樣 犯法不該被抓就是了 有改的決心就要有被抓的認知啦如果今天吸毒被抓 是不是要說一堆人都吸毒 怎麼不去抓 只抓你兒子 誰叫他衰小 被抓剛剛好
louissvs wrote:8/6日下午六時許,...(恕刪) 料到會如此.久久都不取締.開始取締一抓到就在主張不法之平等光我住家附近在跑就不知道有幾個改頭燈..還真天真只有它兒子一個時常遠處就一台超亮快閃瞎的屁孩車迎面而來.真想在會車時迎面痛擊其實很多著.屁孩還一堆改翹牌的.顏射管的.翹到90度給天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