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個遲來的正義真的想一想讓我覺得警察真的很浪費納稅人的時間與金錢,不過至少也還給我清白,我也證明了我並沒有不對,請連結以下網址就知道我說什麼了!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961202&p=1#252047951.感謝當初各位大大幫我想辦法解決此事件。2.感謝當初砲我的大大們。3.感謝當初為我吵架騎馬車的大大,真的非常感謝他為我在小惡魔01上讚聲,如果沒有他或許我要放棄我的權益也說不定。4.請大家別放棄自己的權益,真的無理我們要力爭到底,但真的有錯也是要承認5.在此先在這裡預祝各位大大端午節快樂
說真的~光是要申訴就最起碼要花掉不少時間了!還要等判決出來!!雖然是正義~花掉的時間與精神最起碼是當初警察開單的幾千幾萬倍了!這種不能求償!!還要自己去找出證據證明!!相信開版大大很辛苦!!我也遇到過~~搞一個月就受不了放棄把罰單給繳了!
張阿橘 wrote:說到這個遲來的正義真...(恕刪) 張家榕是您的大名?很多地方沒有蓋到喔~另外三重的員警素質的確偏低經常亂開單,而且一旦他認定你幾乎沒輒!小弟就被誤認過一次說我違規迴轉上台北橋機車道其實我是隨綠燈從福德南路上橋、此時的確有兩三輛機車從環河南路紅燈迴轉上橋而女員警就站在上重陽橋的機車道上方、幾乎已經在橋面上轉彎處從員警的角度根本被橋墩檔到看不見上橋車輛是紅燈迴轉還是綠燈直走上橋結果我就跟那兩三輛紅燈迴轉上橋的車輛一起被開單我不服取締、但還是被硬開、還威脅我不配合要把我車子查扣載回警局調查結果我當然是去申訴、好笑的是裁決所竟然發回該員警請他們調查調查結果當然還是說我違規、員警親眼所見云云.....從此才知道、原來交通警察不用舉證、就能開你罰單而且你申訴了、竟然是發到該警局請該警員自己調查自己這樣申訴要過真的很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