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後方機車追撞,該如何求償?

約莫一個月前,小弟行駛機車時被後方機車追撞
事發經過為小弟後方A、B兩輛機車因發生擦撞
而其中B機車失控由小弟車子後方撞上來
小弟雙腳擦傷、肩膀肌肉拉傷,車子也損壞了

一個月了B機車車主完全沒有打電話來慰問
小弟等候多時,想說自己主動聯絡B車主
但B車主卻說目前也還不知道是誰對誰錯
意思說要等跟A車主釐清肇事責任後
才可決定是要由A車主賠償我,還是由B車主賠償我

但小弟有問過同事,同事說不管肇事責任在誰身上
B車主撞我,就是由B車主賠償我
之後他們A、B雙方的賠償問題就是他們自己的問題

一天拖過一天,很怕這筆看診費、修車費要不回來了
請問各位朋友,我該怎麼辦才好呢?
謝謝大家。
2013-06-06 4:4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後方機車
事發當時有找警察拍照做紀錄嗎(最好有不然你很可能要不回來)
如果有請直接找保險公司要看診費及其他醫療費用(強制險的只有保人身)
而修車費就只能等他們釐清或是直接找調解

moneyback wrote:
約莫一個月前,小弟行...(恕刪)


找撞你的就對了; 他自己再去找撞他的人索賠.
如果有報案 就拿驗傷單直接去警局

告過失傷害 告B喔 (先跟B說一聲)

不要拖了 是B撞到你不是A

A與B的事情 跟你完全沒關系

antonychang wrote:
如果有報案 就拿驗傷...(恕刪)


請問這哪裡算是過失傷害?
人傷應該可以找B車(撞你的)要強制險賠償!
車損的部份,不用拖了!B撞你就是B賠,賠多少可以和解談!
也可以上民事庭,告毀損帶賠償,
這樣要依照程序來,事發七天後可以審請車禍證明文件,
30天后可以申請肇事初步分析報告
另外可以付費申請肇事鑑定..!!

你有報案的話,報案單上面都有這些訊息!!~仔細讀完吧!

■民事責任
【二、賠償義務人】

交通事故案件賠償義務人除肇事人外,尚包含其他相關賠償義務人分述如下:

(一)肇事人:
1.肇事人因個人不當肇事行為致他人身體、生命遭受損害,應依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之規定負賠償責任。

2.二以上車輛發生碰撞致第三人受損害,數肇事駕駛人依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之規定,應連帶負賠償責任。

你可提出這次車禍所產生的損失:醫藥費.財損費.工作不便.精神撫慰等等...
這些賠償都歸咎於這次車禍的產生者....就看是A跟B誰的責任歸屬較多賠的當然就會比較多
不是B撞你就應該是B賠償..搞不好是A先撞B也有這可能
先提告就對了~ 至於誰賠誰讓法官來判定吧~ 怎釐清讓員警去傷腦筋吧~
你為何要去傷腦筋做別人應該做的事情~ 你只需要配合協助調查就好~ 別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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