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發生車禍,對方要我賠償全部責任
發生經過是我從叉路出來向左轉在轉入車道後,
結果對方要求我賠償對方所有損失
請問這是我的責任嗎??
我在路口左轉時有先停車,注意左右來車,
並打方向燈左轉,
請各位大大幫我分析一下

allen1970 wrote:
對方也是機車
我已經完成轉彎動作,且已經往前行駛約10公尺
allen1970 wrote:
在同方向車上行駛,對方在斑馬線前滑倒,向前方滑行
我在聽到後方有機車滑到後急加油門,也無法閃避
被撞擊後就倒地,並被推行約10公尺
可見追撞我的機車數度過快
這樣我還是有責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