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後 警察到場 對方沒甚麼大礙 孫女則有受傷 送醫院 當時對方 表示 沒甚麼事情 事情就這麼算了
事後 三月底 對方長輩 打給孫女 表示 要出面處理車禍的事項
孫女 在這幾天 告訴我這件事 拿了紅單給我看
根據 紅單上面 所寫 轉彎沒有讓直行車輛
這個路口 當左楠路 綠燈 可左右轉 是否 黑線箭頭 也是 綠燈?
請問 各位 對此事 後續 有甚麼看法 處理方式?


==================2013/4/4=================
感謝 各位熱心的回答
當時 肇事日期 應該在過年前後 孫女 當時是跟我說 他綠燈時 對方是紅燈
熱心回覆的網友 有提到 當 左楠路(機車道) 綠燈 左右轉時 對面 左楠路 直行(機車道) 還有數秒綠燈通行
對方 也是 機車騎士 孫女 機車沒有 安裝 行車紀錄器
這路口 也沒有 監視器 可以還原 當時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