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公司在桃園市藝文特區附近,今天下班要騎車回家的時候,發現停在機車格內的機車倒在地上,當時有點錯愕,但還是勉強鎮定,記得不要移動現場且要先拍照(下附圖),然後報警處理。警察過了十幾分鐘後到現場拍照記錄問一些問題之後,在一起到派出所做筆錄。不過觀看了路口的監視器共十六個分割畫面(紅色圈),各個畫面的角度都無法看見機車停放的位置(藍色圈),所以值班的員警開立一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給我。小弟的機車停在機車停車格內,卻被人撞到之後不見人影,機車多處破損,實在咽不下這口氣,求路過的大德若是剛好行車記錄器有拍下事情的經過請私訊小弟,感激不盡!!!




員警到場處理

圖為google街景截圖來示意,並非事故現場照片。藍色圈為小弟機車停放位置,紅色圈為路口監視器位置,紅色箭頭為拍攝角度,已到派出所觀看監視器畫面,角度拍攝不到小弟機車位置。

員警開立之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