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目擊證人OR行車紀錄器) 2013年1月23日 傍晚18:35 汐止區 汐科站旁大同路二段184巷

2013-01-26 13:26 發佈
影片...
但就你畫的圖來看,恐怕你需負大部分責任!
1.機車禁行快車道!~你的位置在快車道所以...
2.對方車輛已行駛至道路中心,所以你是應注意未注意!...
如有影片能證明對方車輛的行徑路線有誤,或許你還能扳回一城吧!
謝謝大大回答!那裡路上沒有寫禁行機車,而且那條是巷不是路,這樣會有差別嗎?
伯爵鯊 wrote:
影片...但就你畫的...(恕刪)

伯爵鯊 wrote:
影片...但就你畫的...(恕刪)
停出場出入口 沒有監視器嗎??



DaDoubleG wrote:
小弟若占用資源先說聲...(恕刪)

On9ccc wrote:
停出場出入口 沒有監...(恕刪)


今天去問過了有監視器但沒有照到車道

妞妞就是阿馬尼 wrote:
去互助網找看看。ht...(恕刪)


謝謝大大提供!
但沒有當時的影片
依照你畫的圖來看,幾線道路!!!
1.如果是單向兩線道路,那麼就是機車禁行快車道!~你的位置顯然是在快車道上
2.對方車輛與你的車輛撞擊點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3.你在主幹線上,對方應該是要禮讓,如果你撞到對方車子B柱以前,那你沒機會勝
4.警方筆錄的製作上也是一大主因喔
圖中我看不出來撞擊點和相對位置在那 , 怎麼有人看的出 ?

快車道 ? 內側只有汽車才能走 ?

沒寫"禁行機車"為何機車不能走 ?


圖上只看出汽車不是從路口或街口出來 , 而是停車場出入口

雙黃線也不能這樣橫的出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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