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在上個月初發生
小弟我騎著新勁戰在一條單行道上
那條單行道不小條約莫可容納兩到三台車寬度
在直行時,前面有一輛車緩緩前進
而這條路的前面有一個向右彎
而當時對方汽車打著右轉方向燈
我理所當然地以為他要在那個路口右轉
且我的車速當時並沒有很慢,所以想著要超過他(當時車子速度十分緩慢,而離路口還有大約2-3個汽車身)
當我的機車騎到他的車尾的時候,他突然向右轉,(旁邊有一個私人停車場),我這時才發現她要在這邊轉
但是來不及了
在他轉過來的剎那我已經直接從他的右側前方撞上,並手掌破了一個大洞
雖然我有看到她打方向燈,但我想照常理來講都會覺得她要在前面路口轉
ps...對方是高級雙B的車,並且是試車牌,當時是員工帶著客戶出來試乘
後來公司的主管等等好幾個人也到場來關切...
小弟隻身一人...
雖說他們態度沒有很強硬,但人多勢眾
後來他們第一時間就說要叫警察
一個多月過了
剛去詢問,警察說沒有發現我有任何違規責任
並說是對方轉彎的疏忽
我想請問大大們
我的車子的損傷理賠,還有身體受傷的理賠(因為我本身是拉琴的,那兩三個禮拜其實造成我滿多的困擾)
要向汽車方面要求理賠嗎?
謝謝大大們
大家都說靠右邊~結果也靠右邊超車...
前車打"右轉燈"
你要從他"左方"超車!才對
還是說你說的可容下3台汽車的"單行道"
那台汽車是開在最左方~然後右轉
它左邊都沒空隙給你超車?
單行道有畫"車道線"嗎(幾個車道?)
沒畫,應該代表它是只容許"一台車~單行"
你後方車撞上前方車,怎會是前方車轉彎疏忽??

你們說的明明看到打方向燈了還靠右邊,這點我在當下也有想過,而當時對方乘客也有提到
可是平常機車靠右的習慣促使我也沒想那麼多,那條單行道是沒有劃車線的,但雖說有兩三個車身寬,但其實兩邊都設有機車停車格,而我出事的地點,剛好是機車停車格結束的前面一點
對於對方有打方向燈的事情,的確是我需要注意的,但因為他打方向燈時,完全是直行,且沒有慢慢向右靠邊的情況,也沒有立即要轉彎的跡象
但當下,他瞬間轉彎的角度滿大的,造成閃避不及
謝謝各位大大的批評指教
我知道可能雙方都有問題
但其實我更在意的不是理賠的問題
而是態度的問題
對方的人覺得問題出在我身上
就像大大所說的你看到我打方向燈了為什麼還要靠右邊
但也不是打完方向燈就可以什麼都不管的轉彎吧
我知道多少我也有一點疏忽的責任
但他轉彎的時候,是否也都沒有多留意路況
而直接轉彎,當時停下來的角度差不多45度角
謝謝你們
penn80825 wrote:
但因為他打方向燈時,完全是直行,且沒有慢慢向右靠邊的情況,也沒有立即要轉彎的跡象
但當下,他瞬間轉彎的角度滿大的,造成閃避不及
規定就是車子轉彎前, 應於30公尺前就打方向燈
所以他打了方向燈,是不能立刻右轉的
而且,打右方向燈有可能他只是要靠右邊停車,不一定是轉彎
你看到我打方向燈了為什麼還要靠右邊
但也不是打完方向燈就可以什麼都不管的轉彎吧
他都打了方向燈了,他算是完成了提醒告知的責任
你在他右後方,有可能是在他的視角盲點中,不要以為開車的沒死角
而且機車在照後鏡中看到的,會遠比用眼睛真實看的還小,為誤判距離還很遠,有時也很難注意到
本來後車就是要注意前車動向,前車都打了方向燈了,也減速慢行的狀況下,他算是無責任了
騎車還是多小心,尤其小巷弄內,不要趕那一點點時間,等他過了再走也是不差那點時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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