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約11:40左右小弟騎著大重機從淡水往台北市區前進
一開始都還沒有異樣,一職到進入大度路後,突然發現正後方有一台白色的機車
一開始以為對方也是大重機,但是再仔細看了一下...那是台PGO的機車,一台G-MAX
以小弟的了解,G-MAX排氣量應該沒有250以上,所以應該是白牌,依據現行法令應該是騎乘最外側的機慢車專用道
可是他騎上了大度路的快車道
我一開始還在想他應該是不小心騎錯車道了吧!!
後來因為我要上洲美,所以往內側變換車道,結果他也跟著打方向燈切過來
上洲美他也跟著一起上,於是我在高架上稍微放慢速度並切到外側車道上,讓他超過我的車
CPJ-990改管白色G-MAX
後來一直到環河延平北路的紅綠燈,他停到我旁邊,於是我很雞婆的問了他
我:先生,你這樣走違規了喔!!
騎士:我知道阿!我故意這樣走的,我要看看為何黃牌可以走,125就不能走
聽到他這樣說,我也只能搖搖頭,因為我知道這種人除了用罰單,應該無法讓他學乖
後來他騎到了環河民族路口左轉
長期以來
台灣的政府對於機車族群權力的漠視與不尊重是大家都知道
但是既然法律已經規定下來了,在修法之前,是否大家都應該以遵守現有法律為準呢?
小弟的車沒有裝行車記錄器,所以沒有圖或影片
如果跟警方檢舉車號及違規時間,請警察去調洲美高架上的監視畫面來開罰可行嗎??
大家都是機車騎士,我真的不希望這一顆超級老鼠屎把整個機車族群搞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