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昨天晚上12/8號在光陽舉辦的R.V.G.G活動結束後跟朋友一起往台南花園夜市前去沒想到一輛轎車沒打右轉方向燈就往右偏,讓小弟整個人把他的後照進給撞了下來警察來後竟然說不需要做筆錄,且也沒給單子小弟的姊姊兩次事故都各有拿到一張紅色單子雙方都應該會拿到卻說事後需要提告再向她拿單子請問各位大大,警察沒給單子是代表準備吃案嗎?還是這只是正常手續呢?麻煩各位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