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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壞20年老機車法官判免賠

看到新聞報導.各位先進認為如何?
只能自認倒霉?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ate-cnt.aspx?cid=4&nid=92158
2012-12-01 16: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法官 20

traon wrote:
看到新聞報導.各位先...(恕刪)




那那個法官是不是哪天被撞了
也不用求嘗了 因為腦袋使用年限好像過了
價值可能不到1元



另外原來機車耐用只有三年
所以路上看到老車,撞下去就對了 ?
路邊停的老車,砸下去就對了,因為折舊率只值1元??
(((偷車當天歸還不算偷)))(((襲胸十秒內無罪))),法官又一巨作,真的是操控天下人生死的職業

traon wrote:
看到新聞報導.各位先...(恕刪)


沒看到狀書

無法得知求償之依據何法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又是一個 不懂人民痛苦的法官 有能力買新車的話 誰喜歡騎20年老車 這法官 腦袋不知裝啥 書不知讀到哪 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之前版上有類似案例


因為損毀的是車上的舊零件,不是剛換上的新零件,所以肇事者只需要負擔舊零件的價值
(依法只要恢復到堪用狀態,肇事者有權以二手零件維修舊車,沒有責任負擔全新零件的成本)

根據民法,婦人有權提出兩種損害賠償方式:

1.金錢賠償:婦人自己修車,修好後向肇事者求償金錢損失,但是這個損失必須計算折舊
折舊是用損壞的舊零件年份去計算
機車耐用度3年、汽車耐用度5年,這是會計法規的規定,所有公司的資產估價都是這樣算

2.修復原狀:由肇事者負責修車責任(修車方式可以雙方協商)
這個方式不牽涉金錢賠償,婦人只會拿回修好的車,所以依法沒有折舊問題

一般人的習慣事都是方法1,所以會被算折舊

如果婦人提告選擇的是方法2,就不會有折舊問題,尤其是骨董老車特別要注意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搞笑~
20年又怎樣? 牌照稅/燃料稅照繳無誤~ 那以後大家看準老爺車/古董車就給他撞下去~
古董又怎樣? 古董一樣是車~ 總不能說他是品牌古董車就值錢了吧~

眼紅者 可以出去找你最討厭的古董車出氣了~ 不過要看準一定要超過20年喔~ 20年古董車=1元
所以以後要是出啥事情~ 大家一定要記得有個前車之鑑~ 別傻傻得先賠錢~ 打完官司免賠或1元喔
可是民事賠償不都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金錢賠償為例外……所以判的實在是有問題…………
腦袋有洞的法官!!

traon wrote:
看到新聞報導.各位先...(恕刪)
這個新聞不見的是這麼單純的.就我所但到的新聞就有各樣的不同說法版本.但判免賠是確定的就是了....
有的版本似乎是要賠但談不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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