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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行人慢慢走 11/1起將開罰

引用" YAHOO 新聞 "
台北市警方10月1號起擴大交通執法,針對駕駛沒禮讓行人開罰,不過這樣的取締動作,引發不少駕駛不滿,認為有些時候根本是行人慢慢走,這樣的心聲北市府交通局,上午會同警方冒著細雨,在重要路段對低頭族行人進行勸導,如果行人拖垮速度,11月1號起也將開罰,得處新台幣300元。"

有時在想, 為什麼不在"交通流量大的地方" OR "主要幹道" 設計 像 "松壽路和松智路交叉口那樣的燈號", 也就是直向車,橫向車及行人, 各有一次燈號通行的時間....這樣應該可以使得交通更順暢吧? (如有錯誤,請指正)

可設計的點 像 1. " 基隆路 " 和 " 忠孝東路 " 交叉路口
2. " 基隆路 " 和 " 信義路 " 交叉路口
3. "忠孝東路" 和 " 敦化南路" 交叉路口 等等


2012-11-01 18:01 發佈
尖峰時間~塞車的主因都是行人過馬路居多~

一個紅綠燈~40秒~
行人來回有斑馬線~就沒有了
汽機車右轉變停車場

行人路權很大

不過這個要是執法下去~
一定會有模糊地帶~

我們政府訂一些有的.沒的罰則.有用嗎?應付民怨而已.....
待速罰款.用智慧型手機罰款.車上看電視罰款.後座沒繫安全帶罰款.行人過馬路太慢罰款.....
這些一年裡面只會有幾個倒霉鬼被罰而已...而且開罰時.很巧都會有新聞台記者在旁邊拍攝...
兩個都罰?

mcfunk40z wrote:
尖峰時間~塞車的主因...(恕刪)
賣SONY W80
前幾天在光復路清大附近
建功路要右轉時
當時我是可以右轉的
但我禮讓行人先過
就看到一個高中生
只顧低頭玩手機慢慢走
眼看著他快被也是要右轉騎到失神的歐巴桑撞到了
我就趕緊叭他們兩人一聲喇叭
還好歐巴桑回神 修正了原本要撞上高中生的路線
但是那高中生卻惡狠很的瞪了我一眼...
標準的自以為行人最大的那種人

覺得其實這種事情真的是無法可管
倒是真的要宣導
汽車要禮讓行人,而行人也不能慢慢走讓汽車等過久造成後方交通回堵

dsaa wrote:
引用" YAHOO ...(恕刪)


行人拖垮速度,那標準是什麼???
拿測速槍對著行人嗎???

而且行人都是一個長條帶狀的人龍,你如果要罰,是要從那一個開始罰???
人龍中的第1個人???第10個人?還是第11個人開始罰???

這可不像沒戴安全帽,你沒戴就是沒戴,一翻兩瞪眼,
而且警力足夠來抓這種處罰嗎???

我看這個東西早晚會變成表演的戲碼。
怪了,專家應該一大堆吧,難道真的沒辦法設計出兩全的辦法嗎???
一定就要搞這種怪法規嗎 = =?
行人闖紅燈過馬路
這會不會得要當場違規當場開罰呢


錄影的話要查違規的人找出是誰應該比較沒效率也麻煩吧
何況違規的人不止一個而是好幾個呢

班馬線距離長我是不知道
但距離短的, 肯定絕對會有行人想闖紅燈過馬路
不想等太久貪圖方便而已

難道警察要在班馬線附近站崗嗎 不可能吧

可是開車的大家可就要小心了
本來似乎就有法規保護行人的這沒話說,
但就連闖紅燈過馬路的行人也不例外

還有什麼應注意未注意什麼的
又或者是要跟行人保持多少距離什麼的, 也本來就有要禮讓行人什麼的

就算闖紅燈過馬路的行人看到他們違規了
也最好小心謹慎離他們閃遠點別出事情

不管怎樣開車騎機車撞到什麼都是不好的事

開車的要注意的確是必須的
但也不能讓一些對違規行人有利的法則姑息那些違規的行人
雖然應該沒人想拿自已生命開玩笑


覺得這一定多少會有模糊地帶的
怎樣做才是最好且合理的方式
還真想知道 ...

每次下班轉彎過去走的某條較短的班馬線(通往橋下機車停車場的短距離班馬線)
些許時候都會看到有人認為沒車子不想等綠燈就闖紅燈過馬路

每次看到就會有種錯覺 到底我走的是綠燈還是紅燈啊
可是明明看到我走的方向是綠燈啊

莫名奇妙 = = a
如果是老人家過馬路太慢也要罰囉
還是身障朋友過馬路太慢也要罰囉

我看他又會成停車怠速的翻版
不只行人闖紅燈開罰
還有汽機車越線壓到行人穿越道也會開罰(之前根本都視而不見)
這樣很好,本來就應該停在停止線後面
前方的空間應該留給行人&轉彎車輛使用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這些東西都只有文字而已
真正要執行起來
有得等了
汽機車越過停止現都不開罰
走個斑馬線是能罰多少人

還有一些不肖人士
仗者行車紀錄器,就很自大
連自己錯還,會PO在網路上讓大家看笑話
PO別人違規,結果自己YOTO 還有放自己下車嗆人的畫面
行車紀錄器不是這樣濫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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