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早上我心情非常不好的去牽車準備出門,卻看到一台機車傾斜45度很沒品的插在我的車旁邊,使我的機車無法出入。於是我在盛怒之下踹倒那台擋路車,然後牽車出門。
重點來了!
昨天接到房東電話說,那台倒下的機車有擦傷旁邊的機車,要向我求償。
我想請問以下兩個問題:
1.我要像被擦傷的車主負責,還是亂停車的車主要負責賠償?
2.倒下的機車如果有損傷,我有責任要賠償對方嗎?
謝謝各位大大....小弟現在滿心惶恐,終日難眠...請幫我解惑
感恩!
這種情況"合法程序"是報警(如果發生在公共領域),然後警察應該會根據車牌資料去聯絡車主移車,他如有違規停車,警察"可能"會通知附近巡邏員警到場開單或處理.
但今天如果是你行車時被他違規停放的車輛影響而發生車禍受傷,他就一定得負擔部分或全部責任.
我也很討厭這種不管他人車輛出入,亂停放車子的人.我們家附的是是地下停車場,我的停車格旁邊就是整排的社區機車停車格,那排每次停滿時,就有人會把機車停在我個汽車格裡面(只要我車子沒停進去,格子空的狀態).後來非得貼警示標語,說占用者按照監視器攝錄時間收取停車費,才沒人敢停.
回歸正題,倒車如果只傷到車殼,費用來說都還算小.如果牽扯到煞車拉桿斷掉,空濾,後土除的話費用就比較高了.好好跟鄰居處理吧.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