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昨晚在行經同向雙單行道的十字路口
我騎乘機車已經過停止線 直線行駛 (左側車道 "紅")
遭到右方欲左切轉彎來的箱型車發生車禍 (右側車道 "藍")
標準頭過尾沒過 看到他摧油門要轉彎出去 也來不及撇到左向
整車右面遭撞擊出去後 左面又去撞路邊停放轎車 塞到路邊轎車 車底下
屏除我還能在這邊打字 大範圍挫傷與明顯的筋肉拉傷
剩下就是想詢問人生財產理賠的問題 ! 基本只要求 車子全修好 醫藥費全支付 就和解 .
對方偏向給產險負責 看肇事比例與以及賠償行程時間性要我等
但我工作外出就這臺機車 短時間修復是必要
對方知道我要求的立場 表明可先修復但要看誰先支付金額
屆時交通鑑定出來 修復金額得比照肇事比例去分攤
目前就是想把車子維修好 鑑定報告出來 我還補貼錢給對方情況發生...
我肯定要跟他談過失傷害的責任問題嗎 ?!
(以上事故當下已經報警處理 但對方卻在警方到前 把我車立起來...)
使用肇事比例原則 財產賠償最怕有爭議 基本醫藥費.交通費均是向對方強制險賠償
最大前提是我不會跟對方多拿錢 但至少我不要出到錢
他修好 我怕用車不心安 維修不完善 我修好 我怕他不接受付款金額
以上敘述如果對於專有名詞描述錯誤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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