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老哥已經過了愛玩車的年紀,車子又剛好壞了,所以想買部擋車代步用
既然是代步用價格一定是很大的考量...但是又怕二手車的地雷
這裏拜看到一台喜歡的,想說還是寫個契約對大家都比較好
上網查到了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
我打算把重大事故都刪掉 ,改成事故,也就是不論大小車禍都算
還有增加保證非贓車,保證無改裝
至於車況其實真的運氣運氣,好像也沒必要特別訂什麼
請問有定過買賣契約的前輩我還有什麼該注意的事項呢

另外想請問一下,如果過戶交由賣方代辦會不妥嗎?
我自己的也是二手車 可是是當場過戶所以沒有太大問題
可是這台車在台北,我們在彰化,平日沒有時間去辦理,假日監理站也沒開
所以想說證件附上契約交由賣方辦理就好
寄契約+匯訂金→回寄契約+寄車→收車+收行照→匯尾款,請問這樣的流程是OK的嗎
還是有沒有比較好的辦法呢..如果真的要請假跑一趟也認了
麻煩有經驗的前輩稍微解答囉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