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車禍描述:
小弟近日於桃園中山路發生交通事故,此次交通事故當事人共三名、三輛機車。
A車-我方車輛
B車-對方逆向車輛
C車-跟隨於A車後方車輛
當時小弟行經中山路十字路口時,因車流量大,騎乘時速約為20,行進位置為路中(如圖說明)。
此時突然對向有輛機車逆向高速行駛(時速約60~70)向我方前進(B車)。
但由於B車速過快,小弟除了緊急煞車之外,無法進行任何閃躲。交通事故就此發生。
B車逆向直接往我方左側撞擊,導致我方車輛破損、倒地。
事故發生後,我方車輛倒地停留於撞擊點(未移動)。
C車也因我方車輛緊急煞車,導致C車直接撞上我方機車。
B車停駛於後方十字路口(約50公尺處)。

以下為相關問題,請版友指教:
1.警方告知,B車車主未滿20歲,無照駕駛。
2.B車車主為逆向、跨越車道超車,請問路權為何人所有?
3.以上發生過程,警方有提供監視器畫面。畫面內容拍攝到對方超車、撞擊到我方過程。
此監視器影片是否為有利證據?
4.此次車禍雙方皆有受傷,請問小弟本人是否有道義上賠償責任問題?
5.本次車禍,若依照賠償比例計算,小弟須負多少責任?
以上相關問題請各位版友賜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