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情請見圖檔.....
因為想躲避小巴....所以跨越到另一車道
以照片上時間顯示.....中間只間隔了一秒鐘...
立即切回原車道行駛....
照片疑似被人檢舉...不過這也太誇張了吧~~~!

只因為這短短的一秒鐘....竟900大洋
人衰一點...就會遇到這種情形...
畢竟我想大多數的人應該也沒有打方向燈吧...
況且....連警察自己跨越車道也沒見過會打方向燈的
奉勸各位要小心.....政府搶錢很兇滴~~~!
想要來去申訴....
不知應該是直接從交通裁決所申請就可以了....還是要去台北區監理所???
本人宣言:
1.個人也認為是違規...只不過就是運氣不好
2.也許此版上大家都是那0.1%...不過在路上..我想那0.1%很少見
3.個人po出來...主要目的不是要在那哭...一方面希望各位 多多注意一下~~~~!
4.想要申訴原因...此照片真的有足夠證明沒打方向燈???
5.總之被砲沒關係..也沒特意要取暖..只是希望大家能夠作為『借鏡』..希望大家養成良好習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