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之前的案例
調解失敗...對方絲毫沒有半點誠意(增現場圖)
先前對方的家屬說
我方有可能是逆向騎過來
還說現場圖搞不好是畫錯了
所以轉彎車那方去申請鑑定
在車禍鑑定時我詳細述說過程
轉彎車方還說他後照鏡看一次沒車
在轉彎前未看後照鏡就轉彎了
鑑定委員也當場訓了他一頓
我那時以為我贏定了...
沒想到今天收到公文函
車禍鑑定說此件車禍無法鑑定
請問我該怎麼辦?覆議嗎?
有經驗的大大能給我建議嗎?
這麼明顯還沒辦法判定?真的太扯了啦...
PS:
乘客已經以五萬和解
現在只剩下我和對方
我想要他賠償我的修車費
他那邊的修車費由我這邊的保險公司支付
現在只是怕說他在那邊灰他說無法判定就是他們那邊沒有錯
前陣子剛好在整理私人訊息 看到您的留言回覆通知訊息 還一度想說.............怎麼沒消息了
(想發私訊問又覺得這樣好像太熱情了點
)後來以為也許你這件事已經處理妥當 沒想到又...................

由於您的修車費頗高 如果是我 我個人是無法忍受完全吞下這筆錢
還是先跟對方好好談談 對方真的不願賠償or願意賠償金額跟你的預想有相當落差 那再考慮上法院(還是先再申請一次調解看看)
因為大多數法官應該都還是會以希望雙方和解為主 所以我那樣子的建議對您應該不會有害處
不過上法院曠日費時 若是對方願意賠償且金額依肇事比例來算沒差太多 那也許就勉強接受 趕緊讓生活恢復常態才是真的!
love9050243 wrote:
油條哥你又出現了~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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