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處理

小弟綠燈後
行經新生南路三段時(往北車
左後方汽車前駛與我並行
越過馬路後小弟減速讓汽車右轉
汽車右轉進巷時另一台機車從右邊鑽過
急煞下小弟的車撞上汽車左後方
當下有報警並拍照 沒有行車記錄器 不確定有沒有攝影機
身上只有小腿瘀青

小弟有幾個問題
1.請問這種責任歸屬歸誰呢?
2.需要向保險公司報備嗎?
3.需不需要賠償汽車?
4.前方車殼右邊鎖點全斷,大燈整片磨霧。可以要求換新補償?

棕色方塊為汽車 藍色是機車
車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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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處理
2012-08-08 18:05 發佈
你只有保強制險的話
就免了
對方在車內不大可能受傷
你受傷部分可以請求對方強制險賠償

這樣看起來
你沒有保持好適當跟車距離
應該是你要賠償汽車...

等事故後30天申請完初判表再來談和解

kjhgfdsa1021 wrote:
你只有保強制險的話就...(恕刪)


因為警察當場寫和解書要求對方把機車復原
可能會因為初判表而反被要求賠償嗎?
謝謝

HotG wrote:
因為警察當場寫和解書...(恕刪)

警察怎麼可能會寫和解書= = "
警察應該是不能幫你們兩進行和解
大部分都會勸你們輕微的就私下自己喬一喬
談不攏的就自行向各地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警方說簽了那張單子就可以銷案
所以那張不是和解書?
也不具法律效力嗎?

HotG wrote:
警方說簽了那張單子就...(恕刪)

我不清楚你簽了甚麼單子...
我之前幾次車禍警察都明講要馬私下和解
不然他就開始拍照作筆錄
地點新北市 台北市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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