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車禍 對方來個事後不理?? 以及事後和解處理方式??

請教一下 各位大大

小弟 遇到以下情況

6/28
下班回家路上
被一名約40~35的中年男子
從右邊巷子出現並逆向 撞上我~

人 事後沒什麼大礙
警察也到場做了現場的紀錄

後來我被送至醫院後
警察也到場進行酒測
並告知我對方沒有酒駕

對方告知警員說:有點忙先行離開了
當天看完醫生之後 我就到警局作完筆錄

約三天後 我又到交通隊詢問狀況~
警員告知我 對方的情況~告知有點忙碌 以及尚未抽空進行筆錄

警員告知在6個月內都可以提告以及民事部分與警局沒有相關,所以不進行任何服務(類似這方面的告知)
以及可在14個工作天之後提出申請責任XXX的單子 將在申請後15天 可以拿到


約四到六天後
我有用寫完筆錄 聯絡對方

告知:車損~ 人之後我會再提出先相關驗傷報告
對方:則告知我 他的車損 前龍頭凹進去

之後
大概這兩個禮拜 我陸陸續續都都有打給對方 不過 對方都沒有接電話
最近想在找時間問問警員對方有無做筆錄




基本上
我要求修我的車子以及我該有的賠償
對方則~~從頭到尾 沒有說聲抱歉

蠻不舒服的
撞到我了~~還沒有該有的歉意~~ 又浪費了我許多的的時間


附上車禍圖 撞我的是那台高手 以擊倒地的是我的車

我比較想詢問的是 我現在目前是??
找調解委員會以及等責任報告出來??

請問 車禍 對方來個事後不理?? 以及事後和解處理方式??

右側 車殼破裂
以及固定車殼的螺絲牙全破 腳踏殼也破了
左邊煞車斷了 以及 各部份 的刮傷

人的部分就驗傷~
手 腳 腰 頭 挫傷報告~
基本沒有明顯外傷
2012-07-18 11:35 發佈
找事發當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會再寄發通知於特定時間出席調解,時間大約一場15分鐘,

要事先想好內容,如果對方不出席,可以向調解會拿證明;接下來就等法院通知到調解庭談判,最終不得已

之下才會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對方.(當然也只有罰金而已,不可能坐牢)


PS:有些肇事者,看到要繳罰金;通常都會這時跟你達成和解(因為不想再多繳罰金).

fcu8809 wrote:
找事發當地區公所,調...(恕刪)

如果聲請調解他不出面
這樣他不出面就是沒有解決問題的意思
那就可以在往下一步走
一般傷害為告訴乃論,要注意六個月的告訴期間限制,必須在期間內提出告訴或調解,六個月一過就只能提民事賠償。

先寄存證信函過去給對方,告知對方如不處理將提起刑事-傷害罪,民事-毀損罪來逼他出面.

網路上有一些關於車禍處理的SOP可去參考一下.

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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