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 遇到以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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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路上
被一名約40~35的中年男子
從右邊巷子出現並逆向 撞上我~
人 事後沒什麼大礙
警察也到場做了現場的紀錄
後來我被送至醫院後
警察也到場進行酒測
並告知我對方沒有酒駕
對方告知警員說:有點忙先行離開了
當天看完醫生之後 我就到警局作完筆錄
約三天後 我又到交通隊詢問狀況~
警員告知我 對方的情況~告知有點忙碌 以及尚未抽空進行筆錄
警員告知在6個月內都可以提告以及民事部分與警局沒有相關,所以不進行任何服務(類似這方面的告知)
以及可在14個工作天之後提出申請責任XXX的單子 將在申請後15天 可以拿到
約四到六天後
我有用寫完筆錄 聯絡對方
告知:車損~ 人之後我會再提出先相關驗傷報告
對方:則告知我 他的車損 前龍頭凹進去
之後
大概這兩個禮拜 我陸陸續續都都有打給對方 不過 對方都沒有接電話
最近想在找時間問問警員對方有無做筆錄
基本上
我要求修我的車子以及我該有的賠償
對方則~~從頭到尾 沒有說聲抱歉
蠻不舒服的
撞到我了~~還沒有該有的歉意~~ 又浪費了我許多的的時間
附上車禍圖 撞我的是那台高手 以擊倒地的是我的車
我比較想詢問的是 我現在目前是??
找調解委員會以及等責任報告出來??

右側 車殼破裂
以及固定車殼的螺絲牙全破 腳踏殼也破了
左邊煞車斷了 以及 各部份 的刮傷
人的部分就驗傷~
手 腳 腰 頭 挫傷報告~
基本沒有明顯外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