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想把10年機車賣了 但是想改裝 因為東西一直壞
便宜賣 但是過戶是不是一定要改回原狀<5五年以上機車過戶要彥車>
如果想省麻煩 是不是直接丟給二手車行就好 就不要改回來
因為要改很多東西回來 現在也沒時間在搞機車了
我是參考以下知識家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102308251
依照監理站的規定.年滿五年的機車.只要過戶就需要"驗車"
<<驗車>>不是去機車行排氣檢查那種.市政府為了杜絕所謂的借屍還魂或者AB車規定的措施.
每一台車在行照中間有一欄廠牌形式
上面會寫您車子的廠牌.但是後面通常帶著一條代號
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3/Motorcar/index.aspx
這是國內所有機種機車的代號
只要依照行照上面的代號查詢.您就可以知道這台車原本應該長怎麼樣子
驗車的時候監理站人員會依照檔案的照片對照您的車子
如果說不同的地方您需要更改回來才可以算是檢驗通過
例如:鼓煞版的機車改成碟煞.就不符合.
鋼絲輪框改呂合金剛圈也不一樣
可動款式改成斜版款式也不一樣
單碟煞改雙碟煞也是不一樣
這也就是對方車主所謂的過戶自理.基本上他會這樣說表示已經去過監理站碰壁過.也表示要復原有一定的困難度
所以~本人良心建議.您大老遠跑去.真的需要再三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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