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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責任歸屬問題




前天晚上跟同學吃完飯剛離開店,上了機車起步沒幾秒,突然就看到眼前一黑,

然後我們兩台車就擦撞了,當時我馬上煞車腳放下所以車沒倒,然後那台車右前方車燈附近凹進去,

右前後門都有一條長長連起來的刮痕直到後輪前面,報警做完筆錄後,那位看起來30幾歲的小姐就走了

,我們兩個都不知道誰對誰錯,她覺得我錯我覺得她錯,晚上11點多接到她老公電話,問我要怎麼解決

,聽他們講是要我賠他們板金跟前後門烤漆的錢,然後就一直說"為什麼我要撞他老婆...",

我跟他講不然我們去申請鑑定鑑定出來錯的人就付所有鑑定的錢,他也不要,一直問我為什麼要撞他老婆

,我跟她講說他老婆右轉時開太快也不知道有沒有煞車不然怎麼會有這麼長的一條刮痕,他也不聽我講,

最後跟他講說我也不知道是我的錯還是他老婆的錯如果我的錯我一定付錢,如果是她的錯也請她付錢

,然後她老公就說為什麼我要付錢,然後嗆我你有錢付嗎,經過一番爭論他依然咬定我撞他老婆,

然後說我的解決方法不好,接著就打電話回我家跟我爸媽喬,我想請問一下各位,這件車禍的責任歸屬問

題。

當初剛吃飽我剛起步不久要直行,然後右邊只有一條紅線,沒有機車道什麼的,

她是要右轉,兩台車不知道誰比較前面或後面,我剛起步速度我是跟警察講說10公里,

她跟警察說不知道可是要右轉應該不會很快吧。
車禍責任歸屬問題

擦撞停車後機車大概在她後輪後面一點,她車圖右前尖尖的附近凹進去然後兩車門一條連著的刮傷

我機車前殼左方只有一條10公分左右刮傷,兩人均無受傷,右轉路為單行道無紅綠燈跟警告標示

,兩車均只有強制險。
車禍責任歸屬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大家這樣到底是誰錯還有鑑定的話誰贏面比較大,今天去看附近的攝影機可惜什麼都沒拍到

本來我想說能有一個可以比較公平的東西可以鑑定誰對誰錯,而不是兩個人各說各的...,如果她一直要我

付全部的錢,難免要走上付錢鑑定一途,如果我輸面大就不用多花這筆錢了。
2012-06-21 21: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責任歸屬問題
感覺你的輸面比較大。對方一直向你索賠,

就讓對方去申請鑑定吧,你再用折舊攤提。

fruits0800 wrote:
感覺你的輸面比較大。...(恕刪)


是因為講起來比較沒氣勢嗎...

因為我一直要跟她老公講理,她老公一直說我為什麼要撞她老婆...

她老公根本沒在現場阿,所以我應該要罵回去說為什麼你老婆要撞我!?
撲倒太郎 wrote:
前天晚上跟同學吃完飯...(恕刪)


絕對路權是直行車於行駛車道上與任何轉彎車輛均具有較高優先路權

http://tw.myblog.yahoo.com/army666888/article?mid=373&sc=1

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業於97年5月28日修正其修正之理由因內政部警政署決定,97年起交通事故責任判定改採絕對路權概念,交通事故不再只是車輛的錯,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肇禍,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事故責任認定完全依視道路的路權,大家必須各走各的路!

絕對路權是直行車於行駛車道上與任何轉彎車輛均具有較高優先路權,即使直行車因為避免碰撞偏離原行駛車道, 但仍在其直行方向的其他車道上, 其路權仍優先於轉彎車輛。



七彩魚 wrote:
絕對路權是直行車於行...(恕刪)


謝謝回覆所以我有絕對路權,贏面比較大囉。
撲倒太郎 wrote:
謝謝回覆所以我有絕對...(恕刪)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1項7款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就算直行車超速,無照駕駛
都不是肇事的主因
轉彎車需負擔100%肇責

事發後一個月,去承辦警局申請道路事故初判表
不用錢
不服,再送請鑑定




有現場圖嗎?

那家店 距離,路口碰撞有多遠?

你機車是從路邊紅線內騎出來的嗎?
(對方應該是認為,你突然從路邊停車狀態騎過來撞他)
(開車有很多死角哦!)
(對方有打方向燈嗎?)

有長年開車、騎車經驗的應該都知道
大部分的駕駛人(老一輩的機車族更嚴重),路邊買完東西要起步,都是沒在看後方有無來車、機車...
硬切入車道,超危險的


你撞擊點在"後輪"的後面,騎10km/hr會撞到
(還是你是發現對方硬轉過來,你煞車停在那邊被她擦撞?筆錄要說清楚,有差別)

七彩魚 wrote:
不論是否開在右轉車道...(恕刪)



恩!謝謝七彩魚你的回應,現在就只能祈禱他們能理性一點知道他們責任比較大了,

都畢業要搬回家了才遇到這件事,如果禮拜六和解不成功,就要常常彰化高雄兩邊跑

了。

duo80526 wrote:
有現場圖嗎?那家店 ...(恕刪)




我沒有拍照


店距離路口碰撞大約四公尺

紅線是緊貼著理髮廳的外牆所以我一開始就在紅線外也就是馬路上了

餐廳的隔壁也就是路口的地方是間理髮廳


我朋友是說她有打方向燈

因為我是起步就朝著直線的方向就直直騎所以沒有往外的動作

撞擊點應該是車頭的地方 因為她右車燈附近有凹 她煞車後我已經在他後輪後方了

警察的筆錄上是寫我已經在直行中。
撲倒太郎 wrote:
我沒有拍照店距離路口...(恕刪)


你朋友在你後面目擊整個事件嗎?

那你應該問你朋友的意見...
叫他老實的分析,不能偏袒你



跟路口"四公尺"的距離...
開車的看你"路邊違停"靜止狀態
之後她要右轉,她繞過你之後,你處於她"視覺死角"(潛意識認為你還是靜止狀態就不會去注意你的動向了)...
你起步時,沒有注意到旁邊or左後方有無來車
且你朋友說他有打方向燈,你有注意到嗎(請問她車子後照鏡有方向燈嗎?有的話應該很顯眼)
之後就發生小擦撞


兩邊都有疏失啦
但是我開車遇到這種騎車的,也會讓我感到很不舒服


真的騎車、開車要專心,多注意周遭狀況
要不然,你遇到大卡車等級的(那種更看不到你!!!),你現在應該在加護病房了


賠償就看,肇事比例下去賠

騎車小心點!

恭喜你,人沒有受傷

以後要多注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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