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屏東縣警局親愛的局長:您好,這是我第一次使用這裡的信箱,貴局對於維護屏東縣的治安有目共睹,唯從今年年初以來,我發現在屏東市主要街道駕駛汽機車:1.都會遇到迎面而來的強光,讓人無法看清行駛的車道,2.亦或是後車頭燈直射照後鏡,造成駕駛注意路面困難因為,車輛再行駛中,有其速度性與危險性,舉證困難,懇請貴局或您轉知相關負責單位,能夠合法理情的替我們這些小市民恢復道路的安全,感謝您!
shinna the leaven wrote:這可不行~那些小朋友...(恕刪) 老人家,眼睛會瞎~~會瞎老人家,眼睛會瞎~~會瞎老人家,眼睛會瞎~~會瞎老人家,眼睛會瞎~~會瞎老人家,眼睛會瞎~~會瞎話說,這樣可以申請國賠麼??(放肆,燈具又不是國家管的)偉大的公務員我們只有收錢~收錢~(喔不是,是收稅)行照稅(為什麼要收,不知道,收就對了)除了空汙費外(迷之音:排氣檢驗的秘密)駕照費(為什麼要收,防止不適任駕駛)酒駕、闖紅燈、危險駕駛?只要沒有撞到我,沒事沒事違規費用(這是一定要的啦)因為我們是鬼島鬼島島民會遵守法律麼(大家都遠目,好偉大的夢想XD)以上純屬虛構,如心有悽悽焉,歡迎複製
我個人的看法(我是沒裝HID,也很討厭直上HID來打鳥)與其把規定訂的那麼嚴讓人幾乎驗不過(難以取得的相關出廠文件)還不如放寬檢驗標準,有加裝魚眼燈具,照射切線OK的話就讓他過關只要標準降低的話,相信願意加裝魚眼的人也會變多畢竟能夠合法安裝的話正常人也不想要提心吊膽現在就是因為就算裝魚眼也驗不過,所以才會有人乾脆就直上燈泡反正有沒有魚眼都是不合法,還不如就直上HID賭一把我想會有這種心態的人肯定也有吧那麼修改燈光檢驗標準就是減少民眾直上HID的方法之一取締說穿了也只能治標不治本,除非你警政署有多到用不完的人手每天每個路口都能夠跟監理人員一起擺臨檢站抓大燈
說到國賠,台灣的爛路害我騎車腰都快斷,不平就算還一堆洞,壓到洞骨頭都快散了,這能申請國賠嗎?我現在已經在物色淺色系的太陽眼鏡,不然開車騎車真得快瞎了。最慘的事遇到前後包夾等紅燈對面閃後面也閃。搞不懂那些人是電視看太多眼睛瞎了嗎,而且開遠光燈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流行的。上次跑濱海和蘇花,大部分的人會車都會把遠光燈關掉。所以還是有許多有功德心的駕駛。
只能說,這就是台灣人,自私!當然,有公德心的還是大有人在,但看到這些道路上的殘渣,心裡總是很無奈,鬼島警察到底在幹嘛?會攔下改排氣管的(本人使用原廠管),就是不攔打著遠燈駕駛的瞎子,這些才是真的危害他人安全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