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今年 年初五時發生兩輛機車擦撞事故
故事主角 A / B
A= 我本人
B= 對方
情形是我在一個路口我進行綠燈右轉

對方在我右轉後的直行路徑上..
當我經過他時 ,他突然迴轉 (車頭擺左/回頭)
而我煞車不及撞上他後輪位置
我人整個彈飛出去右肩膀撞擊地面造成"右肩頰骨閉鎖性脫臼"
問題1 : 對方有喝酒 (酒測0.30 / 有酒駕記錄!)'
問題2 : 由於說真的是我去撞擊他的車這樣我是不是比較吃虧?
問題3 : 他未注意後方車況貿然迴轉是否也錯?(我也是沒注意前方車況..煞不及!)
問題4 : 我近日有打電話要去要求和解,但他說他正在"當作家"(坐牢..)
問題5 : 他已經有去申請"初步事故研判表" 他還說民事部分他已經被法院裁決完畢=坐牢
可是小弟我都沒有收到他要和解得通知阿 !
而且當初做筆錄時,我在筆錄上也有請警員將"傷害告訴暫保留"...
這樣是我雖小嗎..
當日天氣 : 陰/毛毛雨/路面濕滑
B的態度 : 惡劣 (我倒在地上他跟我說"笑年仔,別裝了,趕上班快點起來辣[台語])
請問各位大大..小弟我現在該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