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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人說人話了

2012-04-24 23:38 發佈
有人發聲真好,代表還有進步的機會!
雖然覺得車騎/開在路上還是跟"人"有關 [100萬up公里(汽/機)道路見證]
但看到"待撞區"畫一半在道路上(還有看過2/3擋在路上的還好後來有重畫)
'及機車道直接神隱變成要跟大貨;大巴爭道的~就真想不透是在惡搞什麼
好吧期待有改善吧!也期待移動障礙物都能有自覺一點別造成別人的困擾跟危險了!
恩~不錯 要吐觘
所以說 政府一直做違法的事 無恥
還我罰單的錢.....(伸手
因該直接廢除"禁行機車"
不然發動公投 機車族站出來就贏了
烏龜精神 wrote:
秦儷舫議員為機車族發...(恕刪)

聽說這位議員 以前擔任過警廣播音員 .... 聲音好熟悉
為民發聲 聲音更好聽
汽車:指非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而是動力比較小的汽車

支持,機車不算是慢車
真是太感動了,要給秦議員

等那麼多年,終於有官員正視這個問題,這篇應該給它置頂一下,看一個月到時局長有沒有提出改善方案…
那個局長怎麼當上局長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面已經明白講了
除非一條規則之中有另外訂定機器腳踏車的規範
這樣該規則中汽車才是指四輪以上之車輛
換言之
在規則中僅提到汽車也應包含機器腳踏車
很明顯交通部長期以來都靠自我感覺來做事
規則根本參考用
市區要開的比機車快屈指可數
機車在市區要騎得比汽車快比比皆是
到底機車為什麼要叫做"慢車"這還真是神奇的名詞
不是澆冷水,這種情況看多了,最會鐵定無聲無息也沒後續動作....當作是個"屁"吧!!
就算是個屁, 也比空氣容易讓政府官員, 知道機車族的存在.... 只是不夠臭, 還沒讓他們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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