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今天下午六點半左右我就發生車禍了...
地點位置圖:http://g.co/maps/u89gk
當時我是在光復路上由東南方向西北方騎
準備要左轉上大學路
在前一個路口處,我看到內側車道有寫禁行機車
因此我便乖乖地騎在外側車道
到了地圖上顯示的路口處時,沒有看到待轉格
可是我也不能殺到內線直接左轉
因此判斷之下我便打算騎到街景中那個很多計程車停路邊的地方待轉
當時我是綠燈
就在向右邊靠的過程中,我的車中右後方被一輛下匝道的計程車撞上了
事發當時拍的照片:

我跟我女友被撞倒在地
計程車司機下車便罵說他那邊是右轉燈耶!!!
事發後我回到事發地拍下了當時的號誌狀況:

直行方向是綠燈,而匝道下來的號誌是紅燈但是亮右轉燈
我用google map看了匝道下來的地上有畫倒三角型
想請問這樣的責任歸屬應該是怎麼樣啊??
事發後我馬上維持車輛的狀態並打110報警
而計程車司機打電話叫救護車
到了醫院後警察做筆錄時跟我說明:
"光復路整個內側車道都是禁行機車的,理論上是要待轉,可是這邊沒有畫待轉格,所以很多騎士都是騎到內側車道等左轉燈的"
然後我問了警察那責任歸屬如何,警察表示他也不清楚,可以花3000元去申請責任鑑定
後來開了三聯單以後,警察就走了
計程車司機人還不錯,有過來幫忙推輪椅,又給了600元給我們壓驚
後來還開計程車載我們回學校,跟我們說他車子有保全險,他的車子維修保險公司會出錢
目前我們的受傷狀況:我的手背擦傷,左右膝蓋有擦傷,而且有撞到瘀青,走路會痛但還是正常可以走路(護士小姐跟我說膝蓋骨頭如果有受傷的話會連走路都沒辦法走,就沒幫我照X光了)然後下巴跟眼角處有擦傷,可能會有疤痕
我女友的腳背跟大腿外側被刮傷,縫了好幾針
剛剛打去問我的保險公司,他跟我確認對方無人員傷亡後就說這不是強制險的理賠範圍,就沒多說了
請問我應該要花3000元去申請責任鑑定嗎??還有後續應該要如何處理??
謝謝大家了!!!!
--------------------------以下是4/25 對方計程車的小隊長打來更新-------------------
剛剛下午的時候,接到了對方計程車行(台灣大車隊)小隊長打來的電話
他表示看什麼時候可以盡快和解
這樣對方的營業損失可以比較輕微之類的
我就表示我想要等7天跟30天的初步責任表出來再來談
而且對方的車子最近在修理,應該修理好就可以繼續上班啦
這樣子營業損失好像跟什麼時候和談沒什麼關係(應該沒有和談完車子會修比較快的吧?!)
再來對方小隊長說他昨天有將行車紀錄器拿去給警局
他說看了看我跨越"陶畫線"是主因(電話中我聽不清楚他說的是什麼,好像就是指那個黃色斜格紋的線)
好像是說到時候和談會叫我賠償營業損失的樣子(我責任比較大)
最後我就跟他說反正等30天的初步責任表出來再來說,也請對方請保險公司盡快聯絡我
我現在有幾個疑惑的地方
我看了看事故的照片圖跟google map上的街景圖
匝道下來那個方向的標線好像變少了耶?(可以看到我機車倒的那個位置地上都沒有標線)
google map上看到的有倒三角形的標誌
請問這樣子責任會差很多嗎??以我有超過那個黃色斜格紋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