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親戚小孩騎機車跟後方機車擦撞,他們把機車移到路旁,沒想到警察到現場後竟對隻方各開一張3千元罰單,說是破壞現場..........新北市的警察還真缺業績啊!!!奉勸各位大大,機車行李箱要放支粉筆,遇到這種小車禍先用粉筆標示後再移車~~
1. 車禍沒人受傷,移動車輛又叫警察來,來了又不能幹嘛,只好開單。2. 車禍有人受傷,移動車輛、破壞現場,違反規則,依規定開單。3. 車禍現場,未設置警告標誌提醒後方來車,而發生另起事故,開單並追究責任。
boodikuo wrote:最近有親戚小孩騎機車...(恕刪) 1. 可以先拍照,現在手機很少沒有相機功能了吧!2. 粉筆不是每個人都有。3. 發生車禍時,就算車子擋在路中間,沒拍照也沒警察過來前,不要移動沒關係,這不是常識嗎?是誰跟你說車禍車不移車會被罰?除非你剛好發生在交通阻塞地方,就算如此,還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