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行駛於機車優先道
有台汽車打了方向燈切進來,
小弟因為在看轉速表抬起頭來發現汽車然後急煞滑倒撞到那台汽車
請位這個狀況下責任歸屬為何?
-------------我是分隔線-----------------------------
各位大大
小弟剛剛上網查詢關於路權的問題
路權:就是用路者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它是建立行車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規則,也是判斷交通事故肇事責任的基礎
所以他要切進機車優先車道時,必須讓機車先過去,才能進行切入。
我這個論點能夠讓我站得住腳嗎?
懇請指教
FighterDX沒有X wrote:
01. 請問該路段是否有十字路口
(判斷汽車是否準備右轉)
沒有路口 他是打算到路邊去買東西
02. 請問車主是否有超速,符合該路段限速嗎?
(這警察一定會先問,如果有行車記錄器更好求證)
他沒超速
03. 汽車是否有先打方向燈
(如果是準備轉彎還說得過去)
汽車有先打方向燈(恕刪)
個人見解..責任上..你的責任大過那台汽車..
也許你會認為你是騎在機車優先..
旦機車優先道可以開車的..
在轉彎.準備停車.有的沒的必要條件前題外..
汽車是可開在機車優先道的
而就像你自己說的..
汽車沒超速
汽車也打了方向燈
那..汽車盡了他應盡的責任..
所以就責任上..你比較大的機會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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