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詢問,懇請幫忙解答!

今天早上我媽騎車去在貨時在路上因一輛台停在路邊計程車突然行駛出來(無打方向燈),導致我媽在減速後被後方的機車撞倒,計程車駕駛則逃走揚長而去,而雙雙掛彩直到被來到警察送至仁愛醫院,而我則是我媽自行打電話來告知後才知道這件事,在處理過程中因自己也不太知道,因想請問網路上各位大人以下這幾件事情......

1.在做筆錄時,是不是不能有人接近??當時我到了醫院後,接近我媽時就被警告說要叫我離開,但我發現那位警察在作對方時就沒這情形,當時他的家人也在,對方是年輕女子,試問真的不能在身旁注意嗎?(PS:我知道旁人可聽不可插嘴,以免影響判斷等等.....)

2.由於雙方都無行車紀錄器,路上也無店家及公家設置的監視器(個人已探勘過了),撞人的雙手骨折,我媽被撞則是擦傷跟瘀血,另在做筆錄時對方她說是她沒保持行車距離因而撞上我媽的,但有說我媽有向左傾出導致她來不及反應而撞上我媽車子的左後方,可是之後我到現場看雙方車子,我媽雖是向左倒,但左後卻沒任何傷痕,到是右後方的排氣管的隔熱板斷裂,前面則是左邊全部擦傷,先場地上則是留下她的車子跟我媽的車子呈現像倒T 字型的車型(警察畫的吧,但畫得很不明顯,所以我就不上傳),以下有圖片煩請觀看。

3.這樣的話計程車算肇事逃逸嗎?



另請懇請各位大人幫忙,由於在場無監視器可調出肇事的計程車(如果算是的話),如有人車子有裝行車紀錄器而有記錄到煩請您幫忙抓出這肇事逃逸的駕駛(成立的話),另如您是路人也請您幫忙有看到這輛車子的車牌也懇請幫忙,想影片或是留言用PM方式告知我,在此感謝。


以上如有不清楚的話,我會再回問題,感謝!!

PS:出事地點位於和平東路2段189巷這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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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4 14: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問題
我實在有點難理解.說明白的計程車有無打方向燈如何證明.有碰到他嗎?
假設他的情況是放客人下車 然後往左進入車道開走.這基本上因該都算後方車輛要有警覺.還是說他重停車格出來準備上路.正常人都會看一下 在切出來.計程車最危險的地方是重車道變成路邊要在人.我比較相信他因該有注意到後方機車跟他自己的加速來算.當下都很難去判斷.或許妳媽看到煞車.後方的沒注意撞上去.

台灣開車習慣很多人打方向燈就切跟沒打就切....這真的要小心

如果醫藥費問題雙方機車都有保險.先聲請這個.

這個主要撞擊原因還是在後方機車吧.簡單一點.妳媽注意到了減速 後方要事也注意到了 就大家都沒是
警察問題妳當下就要跟她說妳是他兒子為何不能告近
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或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若未觸及計程車,計程車本來就沒事.最多違規開單.
不管前車是否緊急煞車.後方車都須能安全停下.只要確認你是被後車撞擊就應該是後車的問題.
感謝兩位大大的留言,我一一回答一下.....

naive888 wrote:
我實在有點難理解.說...(恕刪)


基本上我不在現場,所以只能以兩位當事人的狀況下去描述,我媽是說那台計程車是沒打方向燈的狀況下左轉,不過當下我媽是有注意到而煞車減速尚未撞到他,另外那位警察知道我是我媽的兒子,但一直強硬要離開、要我尊敬一下,可是我都沒說話只有默默要站在我媽身邊,就被要求這樣做,不過對方作筆錄時到是沒這樣要求家人要離開,我媽還說老人家比不上年輕女生!




fang4160 wrote:
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行車...(恕刪)


不過我個人認為那位司機也要負點責任吧,畢竟是因他的關係導致後方車輛出事,無查看而一走了之,另外當時那位女生也跟警方說是她未保持行車距離而撞上我媽的車子,但被撞的地方跟車子倒地的方向與她敘述的地方出入很大,這是疑問的地方。



另想請問,當時警察幫那位女生做筆錄時,有詢問到那騎乘的車道,不過她說出來後警察有提是她這樣是違規的樣子還是怎樣(她說2線接近3線,那條路有4線道),她立即就改另一種說詞,而我媽說她在被詢問時就不是這樣,而是強硬的要求說到底是哪條線道,真是有差別待遇。
其實筆錄第一時間很重要.有無受傷跟說詞.這關西很大
其實簡單化就是有台計程車 左轉沒打方向燈.妳保持正常數度 減速被後方追撞.可以跟警察說後方沒保持距離

後方那位 感覺也沒有在脫罪.至少沒有說妳媽亂亂騎告過來之類的

感覺雙方都是正常老實人.互相看要怎麼賠說一說.醫藥費給機車保險處理


對了警察問題你打1999市民專線 去申訴.記得這樣說 我媽出車禍受傷.意志清醒.警察叫我滾遠點他要問話
不給我告近看傷口.然後另外一邊家人朋友卻可以陪同....請他們去查清楚這是為何.順便市長信箱...

順便一提不管警察是幫誰最後還是法官會依照圖片.撞擊點去分析

naive888 wrote:
其實筆錄第一時間很重...(恕刪)


恩,感謝大大解答,這方面我會去去電詢問一下,畢竟這樣詢問狀況還真讓人有些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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