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一則政府文章按這裡檢視網頁紅黃線劃設於側溝蓋外緣之柏油路面上,紅線內之側溝蓋能否停放車輛?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因此禁止(臨時)停車係以路段為管制範圍,而非以禁止(臨時)停車線之左右側來定義,交通部於94.06.21交路字第0940006793函針對紅黃線禁止(臨時)停車範圍亦清楚說明,於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線之左、右側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
那 機車停車格不符需求問題,才會衍生出機車擠巷弄停車,到頭來, 停車問題 也沒有解決辦法,政府根本不增加停車位,不劃停車格騎車在新北市的馬路上,大樓到處蓋,馬路邊 通通劃紅線,新劃停車格 通通標"大樓私有機車位"按照這種邏輯,到底機車要停那裡,要怎麼洽公談生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