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是中和家樂福機車地下停車場,因為小弟平常停車都有習慣停靠牆的位子,比較不會有被移動的空間,今天也是如往常一樣,哪知道要牽車時看到一個"極度傻眼+極度沒公德心"的景象以下附圖+說明(當下忘記拍照了...請原諒我拙劣的小畫家技巧)紅色圈圈是他老大停的位置,直接停在我唯一進出的車道上,偏偏我又是靠牆的車位,加上家樂福停車場去過的都知道,車道超擠...根本連往前都沒辦法,這叫我如何是好!!!!!因為當時是下午6點多,整個停車場是爆掉的狀態...好吧~我千里眼一掃咦~遠方的牆邊有小縫(藍圈圈處).....恩.....我幫沒公德心的人找到很讚的停車位了...我好壞
jrfrog wrote:對方找不到車以為被偷...(恕刪) 因為對方的停車已經造成他人權益損害,所以在善良的前提下將他的車移至不妨礙他人的位置,只要對方車子沒有因此毀損,就算被告也應該是不至於被判有罪的,為了減少訟源,避免司法資源浪費,反而可能在到起訴的程序之前就被駁回了。倒是下次樓主再遇到這種事時,最好是找停車場管理員處理,至少多一個見證人可以幫你作證。
rock519 wrote:有沒有可能他是停好被別人拖出來到路中間的..你見狀反而把他拖到更遠去.. 這很有可能喔之前有新聞說,在外面的停車格,有人就被罰但是當事人說他並沒有違停,是別人移他的車,但是比較倒楣的是還要自己舉證說沒有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