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老婆去永華路的地政事務所拿資料,我就偷偷跑到旁邊的BMW展示場晃晃,當然白日夢平常在公司也常會作,所以我就問了一下租賃購車的方案,聽起來好像蠻棒的,因為租金是開租金發票,所以車價可以完全扣稅(分兩年或是三年攤)另外車輛的稅金也是由他們負責,到期後車輛還可以過戶變成自己的,我大概想了一下覺得這樣的購車方式好像都不錯,而且對於個人資料的保護也多一層保障(因為查車牌會是登記在租賃公司名下,滿期才會過戶回來)這樣的購車方式感覺起來是很完美,不過不知道有沒有什麼部份是我沒注意到的?還是有什麼部份是他們沒提的? 所以想請問站上的伙伴是否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因為我昨天聽完真的覺得沒有什麼方式比這樣買車還更好。
這種方式的租賃在會計上稱為資本租賃。
詳細的計算就不說明了。
但是請版大注意一點,將各期現金支付金額*付款期數=總現金流出。
(如果要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值X*P,n=36,r )
將計算完的數額和以自購的方式的現金流量折現值比較(應包含可能利息支出)
資本租賃和自購方式,多付的差額大抵是出租人銷售費用、續後管理、利息成本。
仔細算下來,並不會比較划算,比銀行貸款還多了管理成本,利息也不見得比銀行低。
但是如果不考量現金流量的問題,例如,強調私密性並且是專人管理,到是可以考慮。
其他比較細節的部份,就可能要請你的會計師看了,例如可免成本的詳細計算、合約上的、殘值、保證殘值、隱含利率等等。
通常為了方便管理,是會考慮租賃方式購車的。
另外稅的部份:以承租人為營利事業為限,每月租金發票的5%可扣抵銷項稅額、租金費用可列入每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報支,個人部份,可以自已開家營利事業(當然要有營業收入)。
簡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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