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地下停車場廢棄機車太多,請問處理?

哎~~我家社區地下室的停車場,最近停機車格不太夠用

管理委員會說有些機車跟本沒人的了,所以要找清潔隊來清一些機車掉。

請問各位大大,機車停路邊太久,不是都會被貼一張公告,

寫多少天不來處理,會被強制報廢的那張貼紙嗎?請問要去哪邊申請,

或是從什麼地方下載,謝謝。
2011-12-18 23:27 發佈
MARK9527 wrote:
哎~~我家社區地下室...(恕刪)


這我有經驗

可打1999舉報,案件會先轉縣(市)政府的環保局

再轉當地的環保分隊





直接打縣(市)政府環保局電話



專員會告知

將派員勘查並張貼通知單

於張貼後7日無動靜,將予以拖吊。
媽個挫冰...

MARK9527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機車停路邊太久,不是都會被貼一張公告,
寫多少天不來處理,會被強制報廢的那張貼紙嗎?)


不是停太久會被強制報廢,是...找不到車主的已報廢機車,如佔用到相關地方或土地或道路時,會被當成無主的廢物,才逕行回收

1.它有大牌 不能動它,也不會被收走(或被拉走)
2.就算是無車牌的報廢車,只要是有車主而且停在合法的地方,你也不能主動處裡它
公有道路,有牌找警察,無牌找環保,

你們是社區大樓,找管委。
管委會都知道有廢棄機車不做處理,是不是有點混了!
您們的大樓地下機車位是私人的,還是大家都可以停的!
共有的應該區分所有權人提案處理吧!(只能處置無主機車)

不過,你們大樓地下停車場停機車不用付清潔費?
現在蠻多社區地下停車場,機車位是私人的,是要和汽車位一樣隨管理費付清潔費!
那就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廢棄物清理清理法的規定
前者是管理公寓大廈內之"私有領域"
後者管理一般戶外空間之"公共區域"
即便"廢棄物清理法"高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地下停車場屬於住戶及管理委員會共同管理之私有財產
要有作為也是管委會先做
各地環保局是無權進入私人領域執行任何作為的
能進入的情況
只有會同衛生局,警察局,當地村里長為見證人
環保局才能"配合辦理"進入私領域內...
所以重點在於管委會的作為
跨殺小?沒看過窮人喔?

cd51642000 wrote:
這我有經驗可打199...(恕刪)


感謝各位大大分享,哈哈~~忘了說,我就是管委會叫來處理這件事的其中一人。

MARK9527 wrote:
哎~~我家社區地下室...(恕刪)


找管委會處理吧!

她們會處理的!

你去動的話,你會很麻煩的!!


MARK9527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分享,哈...(恕刪)


您並未說明你們機車位是私人或共用的?
以字面意思猜測,應該是共用財產!
大樓地下機車停車位是大樓住戶才能使用!

是否管委會有公告大樓住戶,廢棄機車停樓下請自行處理!
那些沒大牌的廢棄機車,大牌繳銷後,車子當然就不管他的居多!
所以這招沒用!(廢話)

我不知道,車輛報廢除籍後,資料是否就刪除,不然就知道車主是誰了!
里長或村長不知有沒有權限可以查機車車主是誰!(若資料沒刪掉的話)
是蠻麻煩的一件事!

PS.現在大樓地下室,大多機車位都是私人或租給住戶的吧,免費的亂停不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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