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T台提到台中僑泰中學的夜校生下課衝出校門,五六百台機車互尬直線加速,改管拆消音器,大改燈泡等等,附近民眾檢舉警察還說沒有發現改裝車。
追蹤報導又提到改裝品了。
改管不合規定,或是加大碟煞盤或是換可調式避震,都可罰。
問題還是在於政府沒檢驗管控可合法販賣,但安裝上路只要非原廠就是非法改裝,很多人認為這邊有矛盾點了。
為何改裝品能賣卻不能安裝使用?
不是有些改裝品是能增加安全性與穩定度呢?
但為何因為要加強而改裝剎車桿與握把也不行呢?我頭一次聽到的說~~
這讓我想起之前裝非原廠後照鏡被開單的那件事了~~雖然最後說不影響安全撤銷了。
這問題不是爭議許久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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