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老實講,目前絕大部分騎士的騎車方式即使拿到應有的路權問題還是沒解決。
問題與修正點:
1-方向燈幾乎很多人都不用,甚至改恆亮或是閃亮讓它失去應有的警示功能,造成事故機率變高
應該的方式,轉彎或變換車道(包含轉進待轉區)都應該打方向燈,即使超車變換車道還是在同一車道上(右邊換到左邊)也應該打方向燈,許多車禍都是因為沒正確使用方向燈所致。
我現在都有養成這習慣,不管怎樣都要打方向燈就是了(開關已經換三顆了)
2-我一直想不透為何有一些小羊都把後照鏡給拆掉,這樣要怎麼注意到後方車況呢?有許多人連頭都不回就直接衝的,意外也因此發生
應該的方式,四輪都沒拆後照鏡的事情出現,沒有好處幹嘛拆後照鏡呢?這重點在於個人的觀念,也希望警方針對此部分強力取締。
3-安全距離很多人幾乎都沒再注意,因此發生追撞事故,常常出現硬鑽車陣發生的擦撞
應該的方式,能拉多遠就拉多遠,即使車多也不要硬鑽,要鑽也要打方向燈慢慢來,量力而為。
4-樓下幫補充~~

總之,把自己開車時的習慣挪用到騎車上~~開車時應該注意的事情也得在騎車時也要一併注意。
既然要爭取小羊路權視同汽車,就應該要用開車的標準去騎車~~




,應該移居先進國家的,台灣這塊地不是您可以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