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這幾天欲將身邊的一台機車處裡掉
於是去了熟識的機車行請老闆估價
當下他開的價錢我很滿意
於是我就口頭答應賣他了
並把行照留在他那邊(我知道這樣做不好 以後會注意的= =)
然後約定兩天後將車子牽去給他
但是當天晚上我一位好友向我表達強烈購買意願
因為她家裡缺一部車
我開的價又很便宜
所以我想說既然好朋友有需要
價格就算再低我也要賣他
隔天我去原估價車行告訴老闆我反悔了 並要拿回行照
但他卻跟我說他已經找到新買主了
對方也付了3千元訂金給他
車行老闆態度頗強硬
說我這樣會害他沒誠信(對新買主)
甚至還說你要是真的反悔
那新買主付的3千元訂金要由我來吸收
可是到目前為止我都還是該車輛的所有人不是嗎?
車行都還沒完成過戶 也還沒牽到車
就將車輛轉賣給別人還收了訂金
請問這種情形我該如何處裡?
雖然說我是先答應了要賣沒錯..
但是口頭答應在法律上不是不具有任何效力嗎?
我也知道這樣對我個人信用不好
但我就真的不想賣給他了阿= =
嘿嘿西西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這幾天...(恕刪)
你的車都還沒正式賣給他...他就說把你給賣掉了.有下列2種狀況
1.他唬爛,想A你3000原訂金(這狀況機率居高)
2.車行真的找到買主.但車未過戶它就收人家訂金3000.這是車行自己的錯.不該由你吸收
而且買家連車都還沒看過就下定..真的很扯..(這種狀況機率極低.可以說微乎其微)
如果車行只有你的行照.是完全不能辦過戶的 (過戶代辦依定要身分證和印章)
所以趕快把行照要回來吧..要不回來就報警..看他敢不敢收你3000
不然就直接去監理所報行照遺失補發...
雖然車主口頭誠若再先...
但於情於理...車行這樣吃人夠夠的做為實在不敢苟同...
一件小事也讓你看穿你所熟識的車行..算有學到經驗了...
強烈建議別賣給車行..賣了自己都會覺得賣的奇摩子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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