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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了...


昨天我發生車禍

我大概騎4.50往右前方準備超車

剛好幾乎平行時(我再她右後方一點點)

他突然往右偏

撞到我左側

兩方都倒地

請問一下這樣子的話

是誰的問題比較大阿?

順便請問一下這樣強制險會賠嗎?
修車跟醫藥費的部份
2011-08-15 21:58 發佈
強之險只賠對方人而已,除非有投第三責任險,才有包括車子一起陪
未保持安全距離???
s007275 wrote:
昨天我發生車禍我大概...(恕刪)

mote756 wrote:
強之險只賠對方人而已...(恕刪)


了解 謝謝

ooo51313 wrote:
未保持安全距離???...(恕刪)


他突然往右偏 大概一公尺左右
這樣子算是我的問題嗎???
麻煩大大解答
說真的
空口無憑
有目擊證人還是行車紀錄器比較有力
不然也只是各說各話而已
超車只能從左邊
你輸面大很多了

s007275 wrote:
昨天我發生車禍我大概...(恕刪)
給你參考看看 各地監理處應該都有資料可查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一00年七月二十八日 制(訂)定

第一百二十六條

慢車行駛,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慢車超車時,應在慢車道可容超越前車之處,沿前車左邊超越,再駛入原行路線。

超車 超右邊 !!

從右邊超車 勇氣真的要很大......

你的肇責比較多... 你比較輸面

還有 強制險不是用來陪自己的 是對方 人身部分

所以 自己 乖乖 塗牛屎吧!

要超車 本來就要抓好 安全距離了

不是在那邊推說 別人 突然 往右偏

不要一直把錯 推給別人
強制險不管責任歸屬,只要發生車碰車的事件,並且有警察做過筆錄後,就可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險,包括急診、門診(要有健保)費用,前往看病之交通費用,萬一要住院(1500/天),要看護(醫生開証明需居家看護,就可由家人簽名申請1000/天)…

至於車損,第三人責任險的財損才有辦法賠了,重型一年也才600~800,卻可賠到100萬/人,200萬/事,20萬實支實付的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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