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問題本身範圍過廣,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從哪邊查起比較好。
我的問題是這樣子的,如果我今天去跟很多不同的零件廠買了很多機車的零件,把他組成一台可以跑的車,依台灣的法律,這車能去驗車領牌嗎?是用個人名義去驗車的。
嚴 格 規 範 農 用 車 等 拼 裝 車 的 使 用 , 未 來 拼 裝 車 未 經 核 准 領 用 車 牌 行 駛 , 或 已 經 領 有 牌 照 而 變 更 原 登 檢 規 格 、 不 依 原 規 定 用 途 行 駛 者 , 都 將 處 以 新 臺 幣 三 千 六 百 元 以 上 一 萬 零 八 百 元 以 下 罰 鍰 。
未受國內車輛檢驗合格(排氣、油耗、規格...)並無全車完稅的車輛,也屬於拼裝車的一種。例如重車市場常有"零件完稅"無法領牌的大型重機車就是這類,以零件名義進口,但實際是重車一輛,沒有課徵進口車輛關稅,沒有驗車通過...等。
其實現在在外面跑的車子很多都是拼裝的(零件2手的).還有 因車禍切割一半的在連接的都是...基本上只要零件沒問題不妨害行車安全就可以了
peppy wrote:
應該是可以驗車監理所...(恕刪)
有這麼簡單嗎?
若是這樣子說的話
那一堆原廠車 改來改去
被開變更車體設計
驗不過是怎樣呢?
還是說自己花錢去驗整台車比較容易過
自己改得 比較驗不過?
總之沒有這麼容易的啦 這裡是台灣不是日本美國的
所以不要想太多
各項車子零件都要提出證明的~光是這一點我想就夠樓主頭大了
還是乖乖買台車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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