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天我去家樂福員工出口問 順便看監視器 看是誰撞到我機車( 剛好在監視器角度拍的到)
警衛讓我看 結果 我發現是一個家樂福收銀課的女生在牽車時 後退過頭 他車屁股撞到對面我的車的後屁股
造成(因為我車是停拉起來的 不知道怎說 不是斜一邊那種)沒平衡路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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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因為在員工之間有傳開來 他就只有主動找我一次 看我要怎麼處理
不過不我高興的是 他是當事人跟朋友一起來 當事人依直說 我撞到喔? 我都沒感覺啊 重複說哦

他朋友都依直說 他不是故意的啦 (當事人也沒說抱歉)
我就說 沒關係 我去給車廠估價 我的車是騎一年多的 5期噴射勁戰 車板本來就貴 (大家都知道)
後來報價6千元 因為要換5.6板以上的車板
給他後 他什麼都沒說 等到我要下班 發現大家都在講
迷之聲........ 什麼爛車阿 要6千 我打爛再給他好了 .對阿 幾個刮痕要人家赔新的
等等一些都是不勘入耳的話
我很生氣就過去說 奇怪6千很貴嗎 錯在於當事人 我要求修好錯了嗎?
他朋友說 我可以請認識的車行來修嗎 我都說可以啊 反正能修好就好
之後沒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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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 上班了 我還是騎著沒修好的車
進公司 他也上班了 看到我無視......也沒跟我繼續談
我真的不太想去找他 做錯事的又不是我 為什麼不是你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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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錯車事的不賠就算了 連道歉都沒說 只是一直說 我有撞到嗎 我怎都沒感覺..
6千估價給他(有清單)他又大肆宣傳 好像我要錢依樣
難道我就有義務因為你的失誤撞到我機車 我就一定要承受嗎? 要我自認倒楣嗎?
我本人是很愛車 自己沒事會洗車 刮傷真的很痛
現在問問大家 這樣子可以報警處理嗎 我真的嚥不下這口氣 撞到別人車都沒有負責任....
重點是 手機裡面有監視器畫面可以當證據(拍公司件監視器得來的)
我只是要個恢復原狀 我什麼都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