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圖:對方稱為乙(小客車),我是甲,忘了著名我是幹道,他是支道
那時他在黃網格線那等要過去對向(車子大概雙黃線中間),而我騎到靠近他時他剛好過來,
就撞到他車子右前輪後面一點,
當時時速約45左右,撞到當時沒有馬上叫警察,
他說到機車行看多少錢要賠我,(以移動現場牽到機車行估價,車行估1700錢H殼,我是覺得貴太多,不過就跟他說1400我出300,他只願出800)
結果後來價錢談不攏,
叫警察來筆錄也做好了,
人的話只有一點左手軸有點小差傷脫皮,像抓癢抓到脫皮那樣,機車就前H殼裂了
請問我接下來是要怎麼處理後續賠償問題? 誰的錯比較大?
我打電話給他說,他找保險公司說強制險,不過我沒記錯強制險只陪人不陪車巴,
他說最多1000賠1000,我要和解嗎? 不然他說等保險要等3~4個月,
那我這幾個月不就是空等?
那這樣只能私下和解? 或申請調解? 最遭就民事訴訟?
謝謝大家熱心指點,因為人沒受傷,而等他保險公司又要等上好幾個月,整天心都在想這件事,所以想早點解決好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