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於7:20AM下班後回家途中~~行經山路(該路段未劃線)
靠左側約1m位置上坡時速約25-30 km/hr

遭下坡來車機車(並排於汽車左側,時速不明)撞擊我方左側
車殼破損左腳嚴重撞擊,第一時間撥打110報案 & 救護車

待警察到場後現場蒐證+酒測都ok,傷者先送醫院
後續警察至醫院通知,待行動方便請至警局作筆錄~~




由於傷者目前躺了2天行動皆須我揹負,請問後續該如何處理?
1.對方有機車強制險~~醫院的看診費用收據我都有留~~
2.由於有擦傷,腳上的傷自行購買藥物(暫時約 1400)不定時更換~~
(只有收據沒有發票)
3.不定時要回醫院複診~~後續的復健(腳踝嚴重扭傷無法行動)~~該如何索賠?
(看中醫沒有收據或是發票)
4.摩托車的維修費是否雙方同意的車行維修並按造事責任分擔?
4.有傷害是否需要先向警方提過失傷害告訴?
5.精神慰撫金是否可索賠?
6.我非親屬是否可要求看護費用?
7.傷者的工作損失是否可索賠?(請假扣錢,績效,全勤等)
8.我請假在家照顧傷者的工作損失是否也可索賠?
9.至醫院複診 & 購買相關藥物的交通費用要如何索賠(自行開車)?
請達人幫忙告知後續應當如何處理~~萬分的感謝~~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