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前兩天下班有位同是想撘便車機車是我的不過是他騎的結果到路口要左轉時沒兩段式左轉被左後方計程車擦撞到我們是在慢車道對方是在快車道要直行汽車保險桿掉了一點漆機車沒損傷也沒倒車同事說對方是故意從後面撞上來想卡油還好是紅燈剛起步的時候車速並不快而且我們有打方向燈只是我同事沒有看左後方有無車就在轉後來幾經討價還價以五百元收場期間他口頭上也不曾和我說抱歉過直說自己很倒楣重點是以後如何拒絕他假使他想撘便車我又不太想載人因為又多了個責任
為什麼不是我騎的因為我不太想負擔責任可是又不好意思拒絕他回家路線差不多所以說要載別人路上極可能遇到看到沒載人可能挺尷尬的因為是同事每天上班都會見面所以才會覺得要怎麼說會比較好他本身有開車不過沒機車代步那500元是他付的在那邊討價還價殺到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