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有一輛125機車(行照在我這邊,是我弟的名字)借我無業的叔叔騎,後來因為某些原因撕破臉不往來了。最後一次見到我叔叔跟他要車,他說車子沒加機油壞了放在西門町某路口機車店那邊,我跟我弟去找去問也都找不到,打電話給叔叔也都連絡不到人,我另一個嬸嬸說有可能被他拿去回收廠賣掉換錢了(我家熱水器跟一些東西也被他偷拔去賣掉)我是比較怕車子被歹徒偷走去作案,想要報失竊,警察說這樣子不能報失竊,只能找到我叔叔出來處理...想請問一下,這輛機車現在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謝謝大家。
滴卻不能 報失竊可能只可以 去法院 <告他侵占> 只是 不拿去作案 那還好 拿去作案的話 可能就要常跑警局了因為 之前 我也是 借手機跟門號 給朋友使用 後來兩個月 沒繳款 人又避不見面 曾向 警局 詢問 這該如何處理 警察說 不能報失竊 因為是在 物品所有人 知情的情況下 只能到法院 告侵占 最後只能 跟電信業者報 卡片遺失 重新補發 新卡 再來 他就人間蒸發 事後一段時間 有房東 他前妻 打電話 問他行蹤 我說 我也想知道 他欠我 多少 錢沒繳 請他們 自己 看著辦....所以 跑法院 很麻煩 不過既然已經撕破臉 就請車主 衡量一下 物品的 殘留價值 看是否 要提告 或報廢喽不過 報廢 需要 車牌與行照 缺一不可 缺一的話 請向監理站 詢問該如何辦理!------------------------------------------------------------------再借與他人物品時 請自行衡量風險 不管熟識 或 交情深淺 務必簽本票或借據 或租待契約 以保障自身 權益 以免口說無憑 最好白紙黑字 寫清楚 以保障物品 所有人 權益!買賣物品時 請勿當別人的保證人 或 聯絡人 身分證與雙證件 嚴禁 借給他人免得 物品 不是自己購買 使用 還要莫名其妙 背上一筆 無關的債務 影響自己的信用 日後 要跟金融業務相關的接觸 辦車貸-借款等 被拒於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