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前幾個月凌晨約5:00騎機車出去,結果去撞到人家那種收破爛的手推車,然後那個老婆婆腳踝那邊受傷,我媽則是手臂骨斷裂,到現在還沒完全復原
我媽說那時候天色很暗,那手推車什麼燈號都沒有,人也沒穿反光背心,就在馬路慢車道那邊慢慢走,所以他才去撞到
原本沒去想過失的問題,因為對方也是收紙箱的老婆婆,不想計較太多
結果那老婆婆很奇怪,他說要我們賠償
剛出車禍那天,我爸陪那老婆婆去醫院驗傷,那個老婆婆還說他手骨也痛、背也受傷,連醫生後來也受不了,直接跟那老婆婆說...你只有腳踝那邊是剛受傷的,其他的地方都是舊傷,就不用說了...感覺好像想要從我們這邊撈一筆錢
後來過了幾個月,那老婆婆又要我們賠償,說要上什麼調解委員會,沒賠他就要告我們
可是我們問他,你天色那麼暗,為何在馬路上騎三輪車,什麼燈號也沒有,又騎得慢,很容易出事
他們就是一口咬定我媽撞到他就是我媽的過失,要我們賠,然後又不回答我們的問題
然後我們就問替我們做筆錄的警察,這種過失是哪邊的責任,因為我們認為天色那麼暗,一輛三輪車在馬路上慢慢走,卻沒有燈號,人也沒穿反光背心,我們也沒有違規左轉或超速什麼的,責任應不在我們這邊。他說這個他也不知,交通法規上好像也沒針對三輪車、手推車這種車種有什麼規範
至於提告問題,原本我們是真的不想計較,我媽也說了,不然就包個小紅包意思一下,或用機車強制險賠給他;但那對母女(就老婆婆和他女兒)好像是想來個獅子大開口,然後又對我父母又罵又叫的,讓我很反感,我已經開始認真考慮要求他們賠償我媽住院的費用,與所有可能可以賠償的費用,就算到最後打官司的花費高過他們須賠償我們的費用也無所謂
不過狀況都是聽我父母說的,我只知道我剛到事故現場,那老婆婆對我爸大聲的狀況,還有昨天那對母女對我父母大聲叫罵的狀況,讓我感到很不舒服。如果針對上述狀況,我們要對老婆婆要求賠償,我們能贏嗎?有沒有有經驗的人能分享或提供意見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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