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狐狸 wrote:以前沒考慮...以後...(恕刪) M01不是要正名嗎?這件事我對K陽的好感度下降不少雖然Z1000超讚,看到這樣的車商= =也不知道是見不得別人好還是"見笑登生氣"反正大家都是有眼睛的,在大熊事件後又搞一次這個大家口耳相傳幫K牌"打打廣告"也是剛好而已支持摟主~
版主這種手法也算是著作權的一種是以諷刺的手法表達出整個作品你要諷刺別人的作品怎麼可能有辦法取得對方的同意?詳情請看: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2&act=read&id=61依照文章上說應該是不會構成著作權侵權的案例有錯請指教
omdsue wrote:目前為止沒看到網友有任何非理性的文字啊,請模仿是廣告強打的內容,他人依此做出的結果,除非是造假,就算他是副總統,除了吞下去,難道還能肢手螫天?當然啦,如果是01基於某種考量而強制刪除令某人不爽的po文,那倒是可以理解...(恕刪) 請模仿跟剪接他人影片是兩回事..
幹的好啊!!!!!!!!!!!!!!!!!!!!!!!!!!!!!模仿就要告人家???當初就不要說那句話就好!!!!真是#$#^%$^%...................反而造成反效果阿!!!!!!!!給你一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