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前天在市民大道跟復興南路口發生車禍(往台北車站方向)對方是要左轉復興南路的汽車小的騎內車道,對方車尾占了內車道的一半因外側有車,小的來不及往外閃往外會變成我變換車道,怕到時會更慘而且後座還有載人,於是就往他左側車尾撞上去了當時表速約在45~50KM(市民大道限速40KM)我跟他的距離大約一台汽車(對方的車是Ford Escape)想請問一下這樣誰的贏面會佔比較大?
tsaicltony wrote:另外 機車不能騎內車...(恕刪) 台北市 市民大道 平面路段 是沒有快慢車道之分的....我大概知道你講的那段....他應該是想左轉 等 直行綠燈~但汽車 市民大道往台北車站(東向西)是不能直接左轉的!!都要走迴轉道~所以你 CALL 波麗士大人了嗎??